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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清扫黑除恶大盘点

平安乐清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2023-02-10


专项斗争概况


2018年1月23日,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,拉开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。


三年过去了,小编为您盘点一下咱乐清都打掉了哪些黑恶势力,有没有就在您身边的。点开“了解详情”,还可以看到关于案件更多的细节哦!


我市打掉了哪些黑恶势力


  判决时间:2018/6/19   

  以陈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

案件涉及虹桥镇、蒲岐镇、南岳镇,罪名涉及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寻衅滋事罪,敲诈勒索罪,非法持有枪支罪,赌博罪,主犯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对其余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二年四个月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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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判决时间:2019/12/31

  以卢某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

案件涉及城东街道,罪名涉及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妨害作证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强迫交易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、串通投标罪9项罪名,数罪并罚,被告人卢某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;判处被告人卢某华有期徒刑十九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并处罚金人民币135万元;其余被告人根据参与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刑罚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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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判决时间:2019/12/31;2020/10/09

  以林某敏、王某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

案件涉及石帆、虹桥、南岳、蒲岐及周边;罪名涉及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、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非法采矿、妨害公务、强迫交易、敲诈勒索、职务侵占一案一审宣判,主犯王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罚金20.3万元;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1年2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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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判决时间:2020/07/03

  以刘某升、章某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

案件涉及城东、城南、柳市、虹桥一带的多个住宅小区。小区所在地社会闲杂人员通过给物业管理人员好处费,获得小区装修搬运独家合同,继而转卖搬运权利获利。搬运队在小区里实行“霸王搬运”,排挤其他搬运队进场,控制、垄断小区的装修所需搬运、建材、浇筑等服务或商品,强迫业主接受高于市场价格的服务或商品等,实施恶势力犯罪。被告人刘某升、章某强等21人犯强迫交易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刑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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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判决时间:2020/07/29;2020/07/31

  以黄某、罗某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

黄某、王某、罗某、丁某等一百余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开发“抱金砖”、“富贵舟”、“放心贷”等放贷类APP,在网上大肆推广,标榜低息、无抵押、无担保、额度高,诱骗借款人借钱,实际却是收取高息、高服务费、高续期费等,继而通过“爆通讯录”相威胁、打电话骚扰借款人及亲友,甚至“P图”等各种手段催收还款。被告人黄某、王某、罗某等百余人因犯诈骗罪、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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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我市打掉的几个有代表性的黑恶势力。


这些黑恶势力,涉及社会治安、乡村治理、金融放贷、招投标、工程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市场流通、自然资源、信息网络等多个行业领域,打处成效位居温州前列。在查处案件的同时,加大黑财清缴力度,彻底摧毁黑恶劲力经济基础,防止死灰复燃。



每一个的案件的查处

都凝聚着我们政法干警的汗水


下阶段,我市将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,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,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
请为奋战在扫黑战线的

政法干警、各行各业的建设者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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